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11第36号 2.项目规模:总投资约676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项目招标范围说明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质量标准:合格 7.施工计划工期:3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丙级以上(含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等级且为泉州市建设局公布的泉州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预选监理承包商名录库中的企业,并具备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 3. 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泉港支行; 帐号:9071210010010000016739;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项目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招2011第36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三、本次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拟投标人可于2011 年 8 月 1 日至2011年 8 月 5 日18:00时前到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qgjy.gov.cn) 标书下载区下载标书,每份标书支付 100 元人民币,直接从话费扣除。一部移动手机号码只能购买一份标书,由于技术上的原因,目前只能使用中国移动的号码来购买标书。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订购,联系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87362639。 四、投标人应于2011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请购买本标书时立刻打印本工程的报名支付凭据,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张支付凭据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凭据。投标人必须确保支付凭据的真实性,开标时交易中心将投标人提供的支付凭据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若发现投标人未提供支付凭据、支付凭据未按规定格式提供、伪造支付凭据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据没收投标保证金。 五、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主 持 获取招标文件 2010年 8月1日至 2011年8月5日18:00时 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qgjy.gov.cn) 招标代理 机构 提交质疑书 2011年8月8日 11时00分止 福建招标采购网(www.fjbid.gov.cn)、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qzzb.gov.cn)、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qgjy.gov.cn) 领取答疑纪要 2011年8月8日17时30分至2011年8月14日17时30分止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2011年8月15日9时00分止 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 开标 2011年8月15日9时00分
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层)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区市政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永信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陈细辉 地址: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自来水大厦三楼 邮编: 邮编:362100 查询电话:0595-87971892 查询电话:0595-87362639 E-mail: E-mail: qzyxzb@126.com 传真: 传真:0595-87362639 联系人:林志金 联系人:郭建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