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LYFW2017-306-42 1. 招标条件 龙游县大南门历史街区建筑群修缮工程(项目名称),项目批准文号为浙文物函【2017】250号,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龙游县大南门历史街区建筑群修缮工程,主要为钟水生宅、严孝先宅、朝阳巷14号民居、姜泊泉宅、刘翠弟宅、吴春香宅、陈亦良宅、王金生宅修缮工程。 项目建设地址: 龙游县龙洲街道城角坊社区。 监理标段划分: / 。 服务期:具体服务期从签定合同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项目质量目标: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 约784.23万元 。 工程类别及等级: 属于二级文物保护工程监理。 2.2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部内容及其深化后图纸内容和招标人同意的合理变更项目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服务阶段要求: √ 施工阶段监理; □勘察阶段相关服务; □设计阶段相关服务; √ 保修阶段相关服务; □其他阶段 相关服务。 监理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含暂定)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企业及项目总监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第13款规定。 4. 投标保证金: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 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201000013409698。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4000元、席位费300元请在2018年1月4日15:00时之前持IC卡到320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招投标IC卡详见http://www.lyxztb.com网站首页,办理IC卡前浙江省外企业须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取得方式为: √ 网上下载,网址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lyxztb.com),招标文件2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年1月5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5室(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浙江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毛先生 0570-7266270 招标人:龙游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张先生 18969466444 招标代理: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袁女士、李女士 0570-7883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