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项王东路(宿豫大道-张家港大道)道路排水工程建设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宿豫区项王东路(宿豫大道-张家港大道)道路排水工程建设监理 二、工程概况: (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地点:宿豫区项王东路 (三)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额约1900万元。 (四)质量要求: 合格 (五)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为24个月) (六)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合同,发包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1%,中标后价格不予调整。 三、招标内容为:工程建设监理,主要内容如下: 宿豫区项王东路(宿豫大道-张家港大道)道路排水工程建设监理 。 四、本工程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五、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支付方式及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监理费的50%,工程竣工验收满半年且工程施工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等级及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三)投标人拟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须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7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四)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65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http://cxsq.suqian.gov.cn)。根据宿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移交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17年9月4日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需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咨询电话:刘丰宇,电话:0527-84338768。 (五)具有《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 (六)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七)其他条件: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七、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1月16日8:30-18:00;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http://www.suyuztb.com); (3)费用:网上银行支付,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6.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2日内;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 6.3 CA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7日14时30分; 7.2开标地点: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厅(洪泽湖东路19号政泰大厦三楼(电商产业园区京东商城对面)。 九、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十、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韶山路 联系人:郭成 电话:1825151500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仝济玮 电话:0527-84355588 文件正文PDF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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