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龙少路(大口段)道路绿化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偃师古都文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招标人为偃师市大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龙少路(大口段)道路绿化工程。 2.2 招标编号: 偃公建(2018)006号 2.3 项目概况:龙少路(大口段)道路绿化工程,主要为苗木、花卉及草皮的种植,绿化面积494480㎡。 2.4 项目建设地点:偃师境内。 2.6 项目概算:约3500万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8 标段划分:共七个标段;前六标段为施工标段,其中,一标段:工程起始桩号为:K0+220至K1+900。总体绿化面积为92350m2;二标段:工程起始桩号为:K1+900至K3+560。总体绿化面积为70600m2;三标段:工程起始桩号为:K3+560至K5+220。总体绿化面积为83700m2;四标段:工程起始桩号为:K5+800至K7+400。总体绿化面积为83650m2;五标段:工程起始桩号为:K7+540至K9+000。总体绿化面积为75650m2;六标段:工程起始桩号为:K9+000至K10+650。总体绿化面积为88930m2;七标段为监理标段。 2.9 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监理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及施工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10 工 期:施工标段45日历天;监理标段从本工程施工开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05月01日以来连续缴纳至2017年11月31日的社保缴纳明细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3.2须提供2017年05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3须提供报名期间内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拟派项目总监和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提供企业2017年9月1日-2017年11月31日连续缴纳社保费用的完税证明原件。 3.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查询时间为公告期内日期)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失信黑名单,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3.6 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9 一个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施工标段还须提供以下证件: 3.10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 3.1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一年以上,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05月01日以来连续缴纳至2017年11月31日的社保缴纳明细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3.12 须提供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合同为准)以来的单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类似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中标公示官方网站截图) 3.13 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05月01日以来连续缴纳至2017年11月31日的社保缴纳明细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3.14 须提供八个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机械员)岗位证书,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05月01日以来连续缴纳至2017年11月31日的社保缴纳明细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监理标段还须提供以下证件: 3.15 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6 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有效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7年05月01日以来连续缴纳2017年11月31日的社保缴纳明细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3.17 须提供企业在2015年01月0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监理费用3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类似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中标公示官方网站截图)。 4. 投标报名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报名。 4.2 施工标段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证照复印件或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职称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八个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试验员、机械员)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企业业绩,企业2017年9月1日-2017年11月31日连续缴纳社保费用的完税证明,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无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3 监理标段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证照复印件或原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企业业绩,企业2017年9月1日-2017年11月31日连续缴纳社保费用的完税证明,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无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证件要求验证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2月12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及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标人:偃师市大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偃师市大口镇 联系人:曲女士 电 话:0379-67588006 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307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883666 电子邮箱:hnydlys@163.com 2018年0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