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狮山街道部分建筑景观亮化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5010304002060项目名称狮山街道部分建筑景观亮化工程 标段编号E3205010304002060002001;标段名称狮山街道部分建筑景观亮化三、四标段工程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8年1月15日公告结束时间2018年1月2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狮山街道部分建筑景观亮化三、四标段工程监理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狮山街道部分建筑景观亮化三、四标段工程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发改项[2017]4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街道 规模:受监造价约1600万元,监理合同估算价约44.5 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E3205010304002060002001狮山街道部分建筑景观亮化三、四标段工程监理滨河路-苏州艺校、苏科大家属楼、银监分局、创意街区、锦华苑、锦丽苑、金龙大厦;塔园路-名都花园、美之苑、嘉多利、名城花园、名尚花园、移动公司亮化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22日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6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标细则; 1.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标细则; 1.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报名总监无在监工程(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若有在监工程,需建设单位(在监工程)出具书面同意其投标的证明; 1.10 其它要求: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3)拟选派项目总监资质类别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本工程采用2018年度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按苏预选委(20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备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人民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企业和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具体按照江苏省招标办《关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调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文件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苏州高新区以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项目总监必须是核准的),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均入围,如小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5)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监理资格预审文件。 6)本工程采用2018年度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按苏预选委(2017)5号文件规定执行。 7)本项目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市政公用监理-Ⅰ组;市政公用监理-Ⅱ组。 8)本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张爱良联 系 人:王雅、张涛 电 话:0512-65160650电 话:0512-65722611 传 真:传 真:0512-65160659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zb1@jocsz.com 网 址:网 址: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 号: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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