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2018年出列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所属地区阜阳市 项目名称颍上县2018年出列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2日 截止时间见公告内容
颍上县2018年出列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颍上县2018年出列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委托颍上县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颍上县2018年出列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2、项目编号: YSZGY-GC20180035 3、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颍上县交通运输局 4、招标人:颍上县县乡公路管理所 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地方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颍上县境内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颍上县2018年出列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全长53公里,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5米,路面宽4米。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及里程表。 3、投资规模: 约5000万元,本次招标约80万元。 4、招标范围:颍上县2018年出列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7、监理周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保修期满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取得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有效的国家注册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 个标段,按开评标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5、本项目执行《安徽省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指南》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8年 1月 22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FuYang/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 1 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受理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 2月12日 09时 00 分,地点为安徽省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颍上县政务信息网http://www.ahys.gov.cn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FuYang/ 颍上县招投标网http://www.ysxztb.com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颍上县县乡公路管理所 地 址:颍上县人民东路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558-4425056 受 托 人:颍上县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颍上县人民西路246号(原消防队院内)。 联 系 人: 祝先生 电 话(传真):0558-4560221 邮 箱:ys4560718@163.com
八、重要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7日内)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5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限制在颍上县范围内投标。 8.6、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反通用合同条款16.2.1的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颍上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8.7、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8.8、县标后监管巡查办公室将按需要不定期对该项目进行巡查,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8.9、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应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到颍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2018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