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玉河镇花竹林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第二次) 游仙区玉河镇花竹林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第二次)游仙区玉河镇花竹林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第二次)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GC20180222002 绵阳-游仙区 2018年02月22日发布 2018年02月28日09时30分截止
一、本项目经绵阳市国土资源局以绵土招整核[2018]01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绵土整备[2018]11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游仙分局
项目名称
游仙区玉河镇花竹林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第二次)
建设地点
游仙区玉河镇花竹林村
实施时间
12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土地整理规模2653.95亩。
建设资金
市投专项资金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 游仙区玉河镇花竹林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3)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派驻人员不少于2个监理工程师(含总监),需查验以上人员资质证件原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同时提供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②派驻本项目的工程监理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监理人员,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监理管理人员(公司提交以上人员承诺书,盖单位鲜章。);③2013年以来至少完成2个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并须提供业主有效座机电话和联系人)④现场抽取时的审核资料必须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⑤若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提供比选保证金,转账时需注明XX项目工程监理比选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抽取现场递交至比选人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8年02月22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2月28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绵阳市国土资源局游仙分局 开户银行:农行四川绵阳游仙支行
账 号:2224520104001004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工程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备注
监理1 E.固定价 / 3.82 0.19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年02月28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绵阳市游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绵阳市游仙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绵阳市国土资源局游仙分局 地 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5号(绵阳市国土资源局游仙分局) 邮 编: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16-2209030 传 真:0816-2294971 电子邮件(E-mail):
2018年02月22日 (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