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大青山路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大青山路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2018年03月08日 17:20 来源: 【打印】
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大青山路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大青山路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经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大青山路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 2.2项目编号:WL-ZFCG2018-043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大青山路绿化工程施工及监理,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大青山路。对大青山路(莲海大道至大青山路桥段)进行两侧绿化,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90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 标段内容 预算金额 一 从莲海大道至白鹭湾前道路,全长约2.1公里,绿化带绿化及人行道铺装。 646.637万元 二 从白鹭湾前道路至342国道,全长约2.4公路,绿化带绿化及人行道铺装。 725.9512万元 三 监理 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标段: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括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项目经理或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工程造价在3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在开标会议开始前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标段: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在开标会议开始前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报名 4.1时间: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4.3一、二标段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园林专业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身份证、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的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4.4三标段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2)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五莲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拟派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拟派项目总监在投标单位的投保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注:1.各投标人只能投报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且报名后不得变更标段。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报名者,请于2018年3月9日至2018年3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一、二标段300元/套,三标段15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五莲县水务大厦A座 联 系 人:徐雁来 联系方式:0633-5236525
招标代理机构: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五莲县富强路66号 联系人:段智永 电 话:0633-2258617
附件1、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采购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授权代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0633-3011558) 附件2、申请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申请书(包括投标项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2、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