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山景区滨江大道文化景观工程、丰都名山景区游客通道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大名山景区滨江大道文化景观工程、丰都名山景区游客通道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山景区滨江大道文化景观工程、丰都名山景区游客通道改造项目监理已由丰都发改委发【2017】561、【2015】43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都名山风景区。 2.2工程投资:工程建设费用分别约为4603.49万元及1100万元,其中监理费金额约80万元。 2.3工程规模: 本项目建设大名山景区滨江大道,长2.5KM,宽23M;景区内侧道路,长1.2KM,宽10M;生态停车场10000㎡。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建设及管网、景观绿化、浮雕、雕塑、电气及小品等工程; 丰都名山景区游客通道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改造、服务建筑(管理房及厕所)、流杯改造、场平边坡、雨污管网、景观绿化、栈桥、灯饰等。 2.4计划工期:监理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至工程竣工、工程结算经审计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其中监理服务期暂定为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完成大名山景区滨江大道文化景观工程、丰都名山景区游客通道改造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阶段全程监理工作。并包含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管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3.招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市外监理企业按渝建发(2016)36号文件执行。 3.3 因本招标项目的特殊性,为保证投标人能够准确详细的了解项目的内容和具体要求,所以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公司,到项目实施地址与业主单位进行沟通,投标时提供沟通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招标,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招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自负。 5.2拟投标企业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以网银方式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具体缴费方式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fdggzy.cn→通告中心→丰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交纳说明)。 5.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招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4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招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标文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4 月 11日 9时 30分,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及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丰都县名山镇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1幢9-6
邮 编: 408200 邮 编: 401120 联 系 人: 敖老师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023-70613323 电 话:134524881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山景区滨江大道文化景观工程、丰都名山景区游客通道改造项目监理已由丰都发改委发【2017】561、【2015】43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丰都名山风景区。 2.2工程投资:工程建设费用分别约为4603.49万元及1100万元,其中监理费金额约80万元。 2.3工程规模: 本项目建设大名山景区滨江大道,长2.5KM,宽23M;景区内侧道路,长1.2KM,宽10M;生态停车场10000㎡。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建设及管网、景观绿化、浮雕、雕塑、电气及小品等工程; 丰都名山景区游客通道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改造、服务建筑(管理房及厕所)、流杯改造、场平边坡、雨污管网、景观绿化、栈桥、灯饰等。 2.4计划工期:监理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至工程竣工、工程结算经审计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其中监理服务期暂定为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完成大名山景区滨江大道文化景观工程、丰都名山景区游客通道改造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及保修阶段全程监理工作。并包含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管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 3.招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市外监理企业按渝建发(2016)36号文件执行。 3.3 因本招标项目的特殊性,为保证投标人能够准确详细的了解项目的内容和具体要求,所以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公司,到项目实施地址与业主单位进行沟通,投标时提供沟通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招标,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招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自负。 5.2拟投标企业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以网银方式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具体缴费方式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fdggzy.cn→通告中心→丰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交纳说明)。 5.3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招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5.4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递交招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标文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4 月 11日 9时 30分,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及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丰都县名山镇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1幢9-6
邮 编: 408200 邮 编: 401120 联 系 人: 敖老师 联 系 人: 张老师 电 话: 023-70613323 电 话:13452488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