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北路(沙河东路~木兰路段)监理 松北路(沙河东路~木兰路段)监理招标代码:04142018050020 监理|招标公告 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为松北路(沙河东路~木兰路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北路(沙河东路~木兰路段)监理; 2、建设单位: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投资规模:合同估算额约35.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5、计划工期: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6、招标代理机构: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7、招标范围:本工程不划分标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56m,路面宽度22m,路线全长0.57km,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全过程监理。 8、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7、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8、开标时,项目总监除携带本人身份证和IC卡外还须提供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保险号(以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为准),不能提供原件的投标单位,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拒绝接收其投标,如开标前更换项目总监,开标时须按前述规定提供相应原件; 9、投标单位中标后,在签订承揽合同时,中标单位须将总监、专监人员证件的原件交建设单位统一保管,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统一返还给中标单位,如在签订合同时不能提供原件,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排序在后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并签订承揽合同; 10、本公告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方 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账 号:500 100 675 901 880 003 银行行号:313 225 000 285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9日- 2018年 4月2日,每天8:00-17:00时; 2、报名方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lnzb.cn); 3、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8年4月3日- 2018年4月7日,每天8:00-16:00时; (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lnzb.cn); 五、投标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4月24日10:00时(北京时间)。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本溪经济开发区商业城 联系人:魏建旭 电话:024-45858330
招标代理机构:本溪清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 联系人:宋卫东 电话:024-43880997
2018年 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