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87429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东江南支流港湾大桥工程施工监理 |
工程简介: |
广佛肇高速公路招标公告东江南支流港湾大桥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东江南支流港湾大桥工程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7〕314号批准立项,招标人为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对施工监理提出投标申请。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线路总长约2.922km,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h,双向6 车道;全线设置跨东江南支流大桥1座,桥梁总长2.1316km,引道长0.7904km;平面交叉1处。其中,主桥桥跨布置为60+130+320+130+65m;东引桥为10×30m 先简支后桥面连续小箱梁+50m钢-混凝土叠合梁+(3×35m+8×30m)先简支后桥面连续小箱梁,西引桥为(13×30m+3×35m)先简支后桥面连续小箱梁+50m 钢-混凝土叠合梁+6×30m 先简支后桥面连续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重力式桥台,矩形桥墩。预算金额约8.4亿元。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本次监理服务招标范围为东江南支流港湾大桥工程施工监理范围内的主桥、引桥、接线(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排水工程、路线交叉工程等)、照明工程、管理用房工程、环境保护工程、防撞工程、景观工程等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以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发包人交、竣工验收和配合发包人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2.1.3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为 58 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2 个月,施工期监理 32 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工期也相应进行调整。2.2标段标分:本次施工监理按1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合同段 合同起止起讫桩号 长度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东江南支流港湾大桥工程施工监理 详见图纸 2.922Km 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证书,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监理人员、试验检测能力、办公、交通、生活设施、财务、诉讼和履约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监理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4投标人不得与本监理合同段工程的施工承包人、设计及试验检测服务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否则,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3.5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且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下载并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3.6投标人必须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在投标会上现场通过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进行核查。 4.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4月13日至 2018 年 4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交)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交)装订成册(一套),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购买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5月 4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以上媒介发布内容不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服务大楼13楼 地 址:东莞市东城区下桥银门街1号401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11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电 话:0769-88665968 电 话:0769-22624481 传 真:0769-88862703 传 真:0769-22624481 联系人:李向前 联系人:陈镇列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见招标文件相应内容)2、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相应内容)日期:2018年 4月12日[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
报名期限: | 2018/4/13至 2018/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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