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新区潼南大道道路及景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新区潼南大道道路及景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新区潼南大道道路及景观工程已由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潼发改【2017】6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7-500223-78-01-011345,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俊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新区潼南大道道路及景观工程监理。 2.2 项目建设地点:潼南新城金福新区。 2.3 项目建设规模:工程全长3.36KM,按照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标准路段双向10车道,道路红线宽100米,实施内容包括:道路、景观、排水、交通、照明、人行过街设施等;总投资额:7640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25200万元)。 2.4 建设性质:新建。 2.5 监理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施工图示范围内潼南江北片区两区同建金福新区潼南大道道路及景观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保修期满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及信息管理等。 2.6 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4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两年。以建设单位书面进场通知为监理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交接完成且审计机构完成工程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满后为监理服务期的完成时间(本项目施工缺陷责任期为两年,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重庆市市外监理企业按照《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36号)文规定执行。 3.2 近 5 年(2013年3月 14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与本次招标项目在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监理项目业绩至少 1 个。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4月 18 日起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本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5 月 11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潼南区江北新城桂林街道办事处朝阳路5号国防大厦(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潼南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潼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金佛大道46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23-4457636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俊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融创金贸时代6栋10楼 联系人:白老师 电 话:023-6878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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