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五路一环一河城市主干道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扬州市]五路一环一河城市主干道亮化提升改造工程五路一环一河城市主干道亮化提升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S201712003
工程名称 五路一环一河城市主干道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扬州市区
工程规模
11111.00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YZS201712003014“五路一环一河”城市主干道亮化提升工程监理五标段 公开招标 99.00 2018-05-2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18/5/18
集中报名地点
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报名处 集中报名日期
从0:00到0:00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2018/2/20 计划竣工时间
2018/6/30
公告开始时间 2018/5/18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18/5/23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综合资质]或者([机电安装工程甲级]并且[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并且[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国监)市政公用工程]或者[(国监)机电安装工程]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良好
其他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五路一环一河”城市主干道亮化提升工程监理五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路一环一河”城市主干道亮化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城乡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文昌路、邗江路等五条城市主干道、南通路等四条环古城道路及古运河沿线亮化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扬建城[2018]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五路一环一河”城市主干道亮化提升工程监理五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一环(淮海路、盐阜路、泰州路、南通路)沿线 2.2 工程规模: 建安费约5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 “五路一环一河”城市主干道亮化提升工程施工五标段图纸及清单范围内亮化提升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65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99万 2.6 标段划分: “五路一环一河”城市主干道亮化提升工程分监理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投标单位只能中其中两个标段,且中标监理项目组成员必须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件的规定,人员不符的不得兼中两个标段,评标、定标时将按标段顺序依次评标、定标。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申请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法人印章;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该协议应约定联合体的共同责任和联合体各方各自的责任,本标段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需由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作为主办人,由联合体主办人代表投标联合体承办投标过程中的一切事宜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2人,专业: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气工程1人,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1人(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4人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①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或项目总监在手工程情况符合扬建工(2014)8号文件的规定。 ②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 ; 3.10 其它要求: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10.1本工程不接受《扬州市2017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报名。 3.10.2 投标人2018年 2 月至2018 年 4 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3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10.4其他: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3日 。 5.2获取方式:投标人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自行下载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厅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北柳巷5号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55号 邮 编: 225000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徐进 联 系 人: 王彩霞 电 话: 电 话: 0514-86550300-8809 传 真: 传 真: 0514-8683181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857593979@qq.com
2018 年 5 月 18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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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55号
联系人
郭明香
传真 0514868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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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52513600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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