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凌水湿地保护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节点段监理 义县凌水湿地保护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节点段监理招标代码:04162018040257 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义县凌水湿地保护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节点段监理已经义县发展和改革局(义发改发[2016]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义县凌水湿地生态治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义县凌水湿地生态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内容如下: 一标段:义县凌水湿地保护建设项目二期工程节点段监理; 2.2 建设地点:义县凌水湿地保护区节点段。 2.3 建设规模:义县凌水湿地保护区节点段广场铺装、小品、景观建设、景观照明、给水工程、公厕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4工期:以施工工程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期间全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备1个或以上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 3.3本次招标要求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对于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 3.5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6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及贿赂行为证明; 3.7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6月26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www.j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报名确认单及网上报名纸质版资料(详见第4.3条要求)在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确认成功后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4投标人报名确认时请携带网上报名确认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6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县凌水湿地生态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电 话 :0416—330017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人:吕美玲 电 话:0416-3585281 传 真:0416-3596622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