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海光路(紫阳道-海泰北道)排水工程 (监理)海光路(紫阳道-海泰北道)排水工程报建编号:1211104120180090 招标备案号:12122018063010 监理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西青监理[2018]0601(延1)
延期原因:一期报名不足三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光路(紫阳道-海泰北道)排水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津建计审[2016]27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02.75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通盛市政园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海光路(紫阳道-海泰北道)排水工程,南至海泰北道,北至紫阳道,,总投资额为402.7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海光路(紫阳道-海泰北道)排水工程,新建一条d400污水管道,长约550米;新建一条d600-d800雨水管道,长约550米;自海光路拟建污水管道新建一条d400污水支管接入项目地界,长约30米;自海光路拟建雨水管道新建一条d600雨水支管接入项目地界,长约30米。本工程总投资额为402.75万元。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8年08月05日 至 2019年10月17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8年08月20日 至 2018年10月18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8年08月05日 至 2018年08月11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8年10月19日 至 2019年10月17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联合体报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西青区建设服务中心一楼建交中心窗口 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6 月 26 日 至 2018 年 7 月 2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2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7月02日至2018年07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2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丽江道增一号211室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 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宋振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新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赵晨 电话:58595650 传 真:5859530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通盛市政园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超(印鉴) 办公地址:宝坻区周良庄镇人民政府西侧100米鑫泰商务楼1号楼205室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段建华 电话:58595659/58595646 传 真:58595676
日期:2018 年 6 月 2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西青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杨涛、张俊红 电话:27941227传真:27933089电子邮箱:xqzhaobiaoban@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35号西青建设服务中心二楼招标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