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城城市风貌改造续建项目监理招标 长白县城城市风貌改造续建项目监理招标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JZB[2018]-JLCB-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县城城市风貌改造续建项目监理招标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字【201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县城城市风貌改造续建项目监理招标 2.2建设内容:城区内330座建筑物的城市风貌改造,其中楼房屋面改造231000平方米、墙面色彩及装饰改造396000平方米、亮化工程132000平方米、牌匾工程297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长白县长白镇 2.4监理时间:从开工至竣工全过程监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监理的人员要求:总监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大街48—10号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总监注册监理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企业和法人同时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均为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长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东侧—鸭绿江大街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白县鸭绿江大街88号 联系人:张金堂 联系电话:15500216608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山市长白县长白大街48—10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439-8255311 1389403398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日 期: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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