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二期)工程监理 2018年一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二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为 2018年一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二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2018年一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二期)工程
2、招标单位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建设地点 沈阳市
4、工程规模 2018年一河两岸景观照明提升(二期)工程
5、总投资 1940万元
6、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7、标段划分 监理
8、招标内容 监理
9、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
10、计划工期 2018-08-27--2018-09-30
11、质量标准 合格
12、合同估算价 55.20万元
13、投标保证金 1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2、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2、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投标
3、其他要求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2018-07-31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截止时间 2018-08-06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1、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8、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起止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2018-07-31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2018-08-20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息网(www.lnzb.cn)自行购)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18-08-22 10:00:00
2、开标地点 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邮编 110000
联系人 万宝良 电话 024-22523441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801 邮编 110179
开户行
电话 024-31092876
账号
联系人 李旺
传真电话 024-31215022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