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公共岸线生态综合整治一期 (监理)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公共岸线生态综合整治一期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02018093002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监理[2018]09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公共岸线生态综合整治一期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保审投[2018]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临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5073.0000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5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临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公共岸线生态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本项目位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岸线修复长度约2.5公里,占地面积约11.2万平方米。包括公共岸线修复改造、岸线后方景观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等项目。工程总建设资金为2507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南部区域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公共岸线生态综合整治一期工程,该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中部区域的高沙岭港区北港池北侧岸线西段,临港经济区渤海十二南路南延长线以东,渤海十八路南延长线以西,北临津晋高速延长线,工程岸线长度约为1713m,工程内容包含原有护岸拆除,混凝土方块预制、安装,方块下方及后方抛石与回填,上部方块及路面下部混凝土现浇和硬质铺装,水下开挖,护岸景观绿化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工程,包含一座景观栈桥和一座亲水景观平台,施工最大水深大于7米。本工程总投资约23300万元,监理深度为:按“四控、两管、一协调”;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8年09月25日 至 2022年09月2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现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驻现场代表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6、外地监理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 年 9 月 4 日 至 2018 年 9 月 10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0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9月05日至2018年09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临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任建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1号 邮政编码:300032 联系人:宋振华 电话:66619561 传 真:6526691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李冬 电话:022-25865517/022-65576106 传 真:022-25865511
日期:2018 年 9 月 4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临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宋振华 电话:66619561传真:65266918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1号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李江 电话:84906178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lijian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