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瓯江支流绿道主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遂昌县瓯江支流绿道主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C2018A94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遂昌县瓯江支流绿道主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已由 遂发投[2018]116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昌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 遂昌县瓯江支流绿道主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监理 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批准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监理进行 公 开 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遂昌县瓯江支流绿道主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起点位于遂昌县与松阳县交界处,终点位于遂昌县平昌路(遂昌县供电公司),道路全长约10.34公里,包括栈桥数段、人行桥一座等。主要建设范围包括:⑴ 新建绿道:长约2.3公里,面积约8050平方米;⑵ 改建绿道:长约7公里,面积约40000平方米;⑶ 新建栈桥:长约800米,面积约3600平方米;⑷ 新建人行桥一座,长约200米,面积约1400平方米;⑸ 景观绿化:约52500平方米;⑹ 二级驿站1座,三级驿站3座。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646.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5690.00万元。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道路(绿道)工程、桥梁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建筑工程(驿站)、给排水管网工程、电气(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和智能交通及配套附属工程等遂昌县瓯江支流绿道主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全过程监理【包括协助发包人对设计方案的评审、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施工图纸的交底会审、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施工阶段一直到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档案资料的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以及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等】。监理服务期:全部总承包项目实际工期的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期和后续服务(验收、决算、竣工备案,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要求: 合 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 3.2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3 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 投标人或项目总监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总监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5 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监理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2018 年 11 月 22 日起自行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lssggzy.com/sc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结尾左下方:“招标文件下载”处下载。 6.2 图纸:由于初步设计图纸存量偏大而不能上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向招标人获取。联系人:郑建新 联系电话:13735934112 7、其他规定: 7.1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善意提醒: 8.1 纸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8.2 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预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8.3 投标函空格处必须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外),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昌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 勇 联 系 人:项美琴 电 话:0578-8526527(15869239787) 电 话:0578-8176867(13906786939)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西街107号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西街98号三搂
遂昌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公告时间: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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