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十三号线新塘辖区站点周边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地铁十三号线新塘辖区站点周边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发布时间:2018-12-18 00:00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华建兴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日 期: 2018年12月地铁十三号线新塘辖区站点周边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地铁十三号线新塘辖区站点周边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增发改投[2018]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地铁十三号线新塘辖区站点周边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监理2.2建设地点:地铁十三号线白江站、新塘站、官湖站、新沙站周边。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4招标内容:对地铁十三号线白江站、新塘站、官湖站、新沙站周边环境实施改造,总改范围约9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广场铺装12890.91平方米,车行道及停车场12670平方米,景观绿化31105.12平方米,公交站台改造8处、建筑里面改造18468平方米,改建东进东路长656米、宽30米,新建东进南路长666米、宽24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2.5招标范围:上述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环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协调管理。2.6监理服务期:(1)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为止。(2)保修阶段相关服务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工期:暂定8个月。2.7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9.7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3.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3.4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相关报名手续。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3.7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3.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8日0时0分至2018年12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3 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 (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4.3.1报名时间: 2018 年12月18日00:00至2018年12月24日23:59。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5.投标文件的递交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9时40分至2019年1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5.2 (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采购招标”栏目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38号联系人:郭工电话:020-8277201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华建兴建设监理顾问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西路36号联系人:李工电话:18902228549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328211562018年12月18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地铁十三号线新塘辖区站点周边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