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4917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北 |
工程名称: |
滹沱公路灵寿段(河北大道)建设工程第一、第二标段绿化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滹沱公路灵寿段(河北大道)建设工程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19011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中泰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中泰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滹沱公路灵寿段(河北大道)建设工程第一、第二标段绿化监理。建设地点:滹沱公路灵寿段(河北大道)建设工程位于石家庄市灵寿县南部,路线起点位于滹沱公路灵寿段与正定段交界处,滹沱河北岸,同下村西,沿着滹沱河北岸一路向西,经过倾井庄村,继续向北,与县道新井线相交后,沿着新井线一路向北,到达项目终点,终点位于县道新井线灵寿县与平山县交界处。最高限价:国家收费标准的60%。招标范围:滹沱公路灵寿段(河北大道)建设工程第一、第二标段绿化监理。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养护期结束止。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3)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为准)(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网上查询为准)(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意报名者:于2019年 3 月11日至2019年3月 15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2:00至4:00(节假日休息)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无行贿犯罪证明;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社保证明。(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11至2019-03-15,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4-02 14:00,地点为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中泰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报名期限: | 2019/3/11至 2019/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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