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江苏宿迁迎宾大道配套绿化工程监理项目
信息编号: 2966242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宿迁迎宾大道配套绿化工程监理项目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江苏迎宾大道配套绿化工程监理项目 2019-03-25

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迎宾大道配套绿化工程监理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2691,开标地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2691001001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迎宾大道配套绿化工程已经宿政发[201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迎宾大道配套绿化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位于宿迁市迎宾大道(福州路—浦东路),迎宾大道配套绿化栽植项目包括中分带、两侧背景林、主辅分隔带等绿地。

1.2 项目规模:

本工程投资额约1.8亿元

1.3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期、管养期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4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以验收意见为合格的验收单签订之日为准)支付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70%;缺陷服务期满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且审计结束后按实结算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迎宾大道配套绿化工程施工期、管养期及缺陷责任服务期的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评委会可通过社保官方电话12333查询验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官方网站无法打开、官方电话无人接听,以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进行查询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5.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4.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5日 09:00至2019年03月2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5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2691001001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迎宾大道配套绿化工程已经宿政发[201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迎宾大道配套绿化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位于宿迁市迎宾大道(福州路—浦东路),迎宾大道配套绿化栽植项目包括中分带、两侧背景林、主辅分隔带等绿地。

1.2 项目规模:

本工程投资额约1.8亿元

1.3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期、管养期及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支付至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4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以验收意见为合格的验收单签订之日为准)支付实际发生合格工程价款监理费的70%;缺陷服务期满养护管理及成活率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且审计结束后按实结算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迎宾大道配套绿化工程施工期、管养期及缺陷责任服务期的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官方网址无法查询的,评委会可通过社保官方电话12333查询验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官方网站无法打开、官方电话无人接听,以及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进行查询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5.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4.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5日 09:00至2019年03月2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5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报名期限: 2019-3-26201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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