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8053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北 |
工程名称: |
灵寿县松滹湾民俗园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灵寿县松滹湾民俗园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松滹湾民俗园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核准LSX-190326-02,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嘉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寿县松滹湾民俗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灵寿县松滹湾民俗园监理 1.2建设地点:灵寿县城区西南,省道232与县道066交口处 1.3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博物馆建筑面积为1043平方米,长廊及休息区建筑面积为1403平方米,绿化工程9296平方米,石刻园室内装饰装修、铺装工程、亮化工程、导视牌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1.4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1.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应真实有效。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4月10日 9:00 至 2019 年4 月 16日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原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原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原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5月 5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一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灵寿县建设南大街2号 联系人:鲁华茹 电话:0311- -82960572 招标理机构:河北嘉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 邮 编:052100 联 系 人:刘申峰 电 话:0311-66030798/18630180440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
报名期限: | 2019/4/10至 2019/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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