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985961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政府投资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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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 政府投资EPC项目监理 招标人: 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盖单位章) 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政府投资 1. 本招标项目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政府投资 2. 2.2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2.4监理范围:包括本项目全部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2.5监理服务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竣工验收备案、结算终审及保修期结束。 1)设计、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下达开工令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019 3) 结算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到完成结算和保修期服务为止。 4)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6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且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报价,投标人须同时填报下浮率(下浮率 监理服务费的结算以通过财审部门结算审核的建安费为计费基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 3. 3.1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其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代表被有效授权。 3.5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 报名时间:上午:9:30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4.2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4.2.1 4.2.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 4.2.3招标文件费每标段 4.2.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7.
异议受理部门: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0754-86623021;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迎宾路1号。 招标监督机构: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电话:0754-83606531。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招标公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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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9/4/16至 2019/4/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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