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之光)环南明湖夜游景观亮化工程EPC总承包监理 (丽水之光)环南明湖夜游景观亮化工程EPC总承包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C[2019]037号 一、(丽水之光)环南明湖夜游景观亮化工程EPC总承包监理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投资〔2019〕78号文批准建设,所需资金由丽水市财政局统筹安排且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丽水市中心城区,主要包括南明湖北岸和南岸滨水景观亮化、溪口大桥、小水门大桥、紫金大桥、塔下大桥、水东大桥等五座跨江桥体亮化、厦河塔、南明山和少徽山亮化、大猷街两侧建筑及景观亮化,绕城公路沿线绿化照明及瓯江文苑亮化工程。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项目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14299万元。 三、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设计、施工、保修等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专项工程自行监理的除外)(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在投标人注册。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的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六、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七、本项目评标办法实行评定分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丽水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囿山路56号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2楼 联系人:叶青毅、叶敏 联系人:林秋丽、蓝浩 电 话:0578-2220935 2110194 联系电话:0578-2571155
备案单位 :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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