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建兴国路(五指峰路至章江南大道段)DN400- 600污水主干管长5270米,对沿线的支管、小区接入管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恢复道路、绿化等。 二、分流兴国路(五指峰路至橙乡大道段、此段已实施雨污分流)沿线小区混接排水管至相应雨、污水主管,新建污水支管320米。 三、截流武陵大桥东岸雨水总管中的混流污水,泵送至东江源大道及赣康路污水总管,包括安装及新建截流设备与污水提升泵站,并敷设管道DN400-600,管道长约1063米。 四、改造商贸城南侧道路雨、污水主管(新建雨、污水管管径分别为DN1600 、DN500,管长分别为208米、192米),将和谐大道原雨、污水管对应接入,新建污水管接入沿江截污干管;截流商贸城南路、北路两雨水口混流污水。 本标段招标范围:赣州市兴国路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不含造价监控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结算审计。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和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按工程监理机构人员要求表的要求和顺序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证件、证书等(详见招标文件)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派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开标月之前的有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第二代身身份证)。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方式。4、外省来赣的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建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技术人员(拟派本项目投标并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应在“省外进赣工程投标登记公示信息”中可以查询,并且在开标时提供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栏目中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5、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 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6、我市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实施电子考勤,对考勤结果在赣州市城乡建设网中公布,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和相关人员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7、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8、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9、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站。10、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市住建局扫黑办举报电话:8202606,举报邮箱:jsjsbreb@163.com;市招标办举报电话: 8390959,举报邮箱:gzzbtb@163.com。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