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凤凰大道建设地点:凤凰大道(东起凤凰大桥与春江大道平面相交路口,西至凤凰大道与武夷山大道平交路口)。 春江大道(南起惟义路,北至吉阳路)沿街道立面改造和道路路面、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绿化等设施改造;道路全长2504米,红线宽23.5米,双向4车道.凤凰大道:道路全长2.1KM,红线宽55~60M;双向6车道;沿街立面改造和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人行地下通道、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气工程、管线改迁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和其他附属工程。 近 60 个月内投标申请人监理过造价2.2亿元及以上(达到 80%即为符合)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同一工程须同时提供两种(含两种)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监理合同、监理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图纸,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在开标会现场须提交有关原始证件: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尚未到期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业绩材料等。 2.拟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含总监)及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总监工程师1名、总监代表1名、市政专业监理人员1名、水电专业监理人员1名、造价工程师1名。 3.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赣手续原件或者已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审核通过的,可提供网址信息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 4.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工作时每月不少于20个工作日。 5.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查实,如有虚假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若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挂靠行为,则中止监理合同。6. 监理单位在上饶市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期间内或在不良记录的期间内不接受投标申请。若投标人正处于违法、违规、不良行为处罚期间的,一经查实,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企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