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三江排涝(梅南路南侧区块水利及环境提升)工程 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越发改(镜湖)项建[20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镜湖直江位于镜湖核心区,东至官渡路,西至越西路,北至梅南路,南至二环北路。 2.2 建设规模:总土地面积约679.4亩,总建筑面积约1540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慢行道工程、景观绿化、景观亮化、桥梁工程、管理及公共设施配套工程等。 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价):约60000 万元。 2.3工程类别: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2.4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1、本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设备及大宗材料采购、第三方服务(包含并不限于施工图审查、标底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审计、专项评估)等内容的招标代理(限额以下的除外);2、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包括设备及材料采购、第三方服务等项目的市场询价)造价咨询. 2.5招标估算价:约118.267万元(最终费用计算为各项累计和,A=∑Ai,Ai为每个代理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每个项目中标金额累计和为基准计算,费率按招标文件第三章3.5计取。其中一个招标文件有多个标段,仅算一个项目,按各标段中标金额之和为基准计算(不含预备费),招标代理费以各标段中标价累计为基准计算,造价咨询费以各标段审定后标底价累计为基准计算(均不含预备费))。 2.6 计划开工时间:2019 年 8 月。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项目分阶段实施,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单个工程各标段累计中标价为基准计算为准,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单个工程各标段累计审定后标底价为基准计算为准(均不含预备费)。列入暂估价的工程、设备、材料部分另行招标的,不再另行列入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服务费的计费基数。监理招标代理费不再单独另行计取。如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的,不再追加中介服务费。 3.2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等规定的标准收费的95%为基数,招标代理费按收费费率*80%、咨询服务费按收费费率*65%的标准,分别作为投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在投标控制价的-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3.3、本次招标的专家费、交易服务费、餐费和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其余本项目限额以上工程中介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及招标过程中的专家费、公证费和招标文件制作等费用(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审标费)由本次中标单位承担。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或者交通运输专业造价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包含2019年3月~2019年5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交纳单位和投标人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证明专用章。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需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2019年年度会员)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已在浙江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间。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条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近二年内(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接受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3日至2019年07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员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或在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窗口(2)刷卡登记招标文件领取。 5.2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叁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报名截止前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0938013;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311585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 10 家。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8月19日 09时30分,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23室。 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 7.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 联系人: 郭凤霞 电话: 0575-88249110 2019年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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