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公开招标] 天津路(含人行天桥)改造工程和武汉路人行天桥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公告][公开招标] 天津路(含人行天桥)改造工程和武汉路人行天桥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天津路(含人行天桥)改造工程和武汉路人行天桥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26 17:07:37|发布单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19-08-07 |所在地区:黄石市本级
天津路(含人行天桥)改造工程和武汉路人行天桥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与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FZ-2019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路(含人行天桥)改造工程和武汉路人行天桥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黄发改审批[2019]121号,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多方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黄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黄石市黄石港区天津路和武汉路
建设规模:施工图内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天津路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及新建一座武汉路人行天桥,武汉路新建两座交通路和摩尔城人行天桥等。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
其中:监理服务期自2019年8月始,至移交使用止。
相关服务期自2019年8月始,至移交使用止。
缺陷责任期:二十四个月
预算金额约:9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天津路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工程、管线迁改(电力、弱电、自来水、天燃气)、天桥亮化工程及武汉路交通路口和摩尔城人行天桥(含天桥结构、电梯配套安装、亮化工程)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如果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近3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服务内容需包含道路或桥梁工程)的监理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近3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公用工程(服务内容需包含道路或桥梁工程),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1项(如中标应专注于本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的程序与方法(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8〕27号)、《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8〕28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7月31日,在《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注册网员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2.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收取,未按规定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递交至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55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具体场地详见一楼电子屏幕)。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桂林南路
邮 编:435000 邮 编:435000
联系人:柯工 联系人:肖工
电 话:15387236653 电 话:0714-6526166 1812048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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