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09558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增城市罗岗高排渠(市政污水管)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根据[增发改投[2011]141号] 的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增城市罗岗高排渠(市政污水管)改造工程施工进行监理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一、 工程名称:增城市罗岗高排渠(市政污水管)改造工程
二、 招标单位:增城市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20-8266668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梁生 联系电话: 020-38203193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水务局
投诉电话:020-82639506
三、 建设地点:增城市荔城街罗岗村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约3300万元
五、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设计起点(桩号0+000)为荔湖B1区,于原高排渠位置敷设污水干管,管径为D1100,埋深2.20m,自西向东经荔新公路(埋深3.32m)、荔湖大道(埋深2.90m)、荔湖周边市政配套工程工地(埋深4.50m)后,管径改为D1200,排水方向改为自北向南,沿新城大道(原增滩公路)西侧敷设(埋深3.50m左右),最终接入原二环路已建污水主管(桩号3+813),设计改造长度约3.81公里。本工程设置检查井,沉砂井。明开挖施工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顶管施工采用Ⅲ级离心钢筋混凝土管。2011年实施内容I标段本起点为荔湖大道(桩号1+250),终点为接入原二环路已建污水主管(桩号3+813) ,改造长度为高排渠中下游 2.563公里。(详见施工图纸和说明)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2011年 8 月 19 日
报名截止日期:2011 年 8 月 19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14:3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增城广场文化长廊东门以南四号展位)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报名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核查原件的资料包括: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可向招标代理单位索取或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下载)
十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及签署要求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的封面及每一页均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报名期限: | 2011/8/12至 201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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