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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3095879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州高新区轮船港滨水公园(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福州高新区轮船港滨水公园(监理) 招标公告

1.

本招标项目福州高新区轮船港滨水公园(监理)已由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以榕高新区经发[2019]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2.1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轮船港河道两侧。

2.2工程建设规模:轮船港滨水公园工程起于旗山大道,止于厚庭水闸,河道总长1.3km。公园北侧毗邻居住区(寰宇天下),南侧为高新发展区地块,工程总投资1627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轮船港滨水公园工程起于旗山大道,止于厚庭水闸,河道总长1.3km。公园北侧毗邻居住区(寰宇天下),南侧为高新发展区地块,内容包括:护岸工程、市政管线、公园广场及景观等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4962.2236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4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人民币 66.8890万元。(注:竣工结算时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收费计费额,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结的监理费为准) 。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水利部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及水利部颁发的不低于丙级水利水电工程 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具备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企业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8.4依据建市[2017]241号文的要求,投标人不存在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7 月 31 日至2019年 8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7号天汇香城1#407)采用线下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费用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叁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26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2878805 ,传真: /

联系人:  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7号天汇香城1#407,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8315135、17750299660,传真:\

联系人: 苑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25000/CmsPortalWeb/main/index.xhtml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地址:福州市高新区海西园创业大厦525

联系电话:0591-6233832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



报名期限: 2019-7-31201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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