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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3112745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JG2019-4413] 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JG2019-4413] 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JG2019-4413] 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发布时间:2019-08-16 00:00


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涌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涌整治工程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番发改函[2018]11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涌流域范围内。2.2 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2.3 项目规模:该项目计划对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涌进行整治,沙湾镇新洲涌总长3583.7米,其中整治长度3269米(整治范围桩号XZC0+314.7~XZC3+583.7),工程任务包括排涝、固岸、截污、水景观提升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2.4 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费用约5283.338423万元。2.5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2.6 招标内容及监理范围: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涌整治工程项目立项及可研批复的施工监理服务,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工程创优、设备监造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此外,投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具体以实际实施的监理范围为准。2.7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4.855704万元。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申请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执业)。并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3个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3.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水利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业绩的认定时间以提供业绩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5资格审查前,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且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否则不接受投标报名。3.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详见:附件一)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承诺书为准,详见:附件二);(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6日0时0分至2019年8月22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本项目设立报名环节,采取 网上报名 方式进行投标报名。4.2.1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0时0分至2019年8月22日 23时 59 分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8时30分至2019年9月11日9时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4 室。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6. 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与投标的家数不足3家,或者评标时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及响应性评审的家数不足3家,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7.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20%)以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公布的“诚信排名>>监理-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中尚无诚信排名“监理-水利”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8.异议受理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电话:020-34884379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傍雁路雁洲水闸管理楼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10.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11.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傍雁路雁洲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457号水闸管理楼联系人:潘工                                 联系人:邵工电  话:020-34884379                        电话: 1363240686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84892221       2019年8月 15 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企业公章)附件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投标人廉洁承诺书(格式) 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参加了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投标, 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们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 办法》等法律法规,特承诺如下事项: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规定。二、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三、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四、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和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五、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六、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承诺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承诺承诺企业: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报名期限: 2019-8-16201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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