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南雄市红色革命历史陈列馆项目(一期)全过程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3122400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南雄市红色革命历史陈列馆项目(一期)全过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南雄市红色革命历史陈列馆项目(一期)全过程监理

1.2 项目业主:南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3 项目批准部门:南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雄发改资【2019】109号

1.5 项目代码:2018-440282-87-01-822761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省财政补助资金100%

1.7 招标人(代建单位):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1.8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雄市中山街地块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870㎡,计容建筑面积8030㎡,不计容面积1084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陈列馆(公共服务用房1360㎡、陈列区用房4400㎡、藏品库区用房1200㎡(含地下库房1000㎡(地下夹层)、业务技术用房400㎡、安全保卫用房170㎡、机电设备用房500㎡)、广场(地面停车场、绿地及室外广场道路(以广场为主))、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1.3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额共人民币20684万元,其中建安费投资约人民币10969.50万元。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约188.44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建设全过程监理(含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阶段、缺陷责任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2.2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保修期结束且本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及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2.3.2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资质要求

3.2.1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3 相关人员要求

3.3.1 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注册于投标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注:已经担任了三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监理工程师,不得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如发现投标人有此行为,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已经担任了一个或两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已担任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意见书,否则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

3.3.2、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本招标项目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其他拟派人员不能重复委派):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驻现场的监理机构人员的专业和数量须满足《广东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建管(2002)97号文)的要求。

监理机构主要人员配备表(最低要求)

岗位

人数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注册于投标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总监代表

1人

注册于投标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3名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

机电工程专业1名

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毕业证所列明的专业为准

注册造价工程师

1人

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

监理员

3人

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有效期内)

总计

11人

3.3.3、省外建筑企业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企业的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


3.4 禁止投标条款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6)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工程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在本次招标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仍未解除的。

4.投标报名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投标人须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投标。

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及入库事宜。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办理数字证书(CA)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办理入库公告》《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注册及企业信息变更操作指南》,了解具体办理方法。

已入库企业的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扫描制作成1个PDF电子文件,于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上传至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并在开标现场向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逾期上传的、未递交原件的,其投标无效。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在【建设工程交易】—【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保证保险业务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提问和答疑

5.1 招标文件随本公告一并公开发布,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或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免费下载。


5.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式为纸质投标文件(以下简称“投标文件”)评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电子签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1.1 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6.1.2 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应为同一人。如果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到场、确需临时另行委托他人的,投标人应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就以上情况形成书面变更声明(盖单位章),由新委托代理人带至现场一并递交。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3 投标人除递交投标文件外,尚应递交以下的资料:

(1)银行保函原件(适用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的);

(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二份清单)。

6.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6.5 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1)未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

(2)到场人员未出示身份证明材料的;

(3)到场人员与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时确定的人员不是同一人的,但投标人发生本公告第6.1.2目所描述的情形、并递交了重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书面变更声明的除外。

6.6 因到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其记录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的信息不符,或到场人员所持身份证不是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识辨信息损毁而无法读取等情况导致电子签到失败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完成了网上报名、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

7.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2 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公告第10条“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jyzx.sg.gov.cn)


9.联系方式

9.1单位名称: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南雄市雄州街道沿江西路2号

联系人(部门): 邓 工

联系电话: 0751-3836173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24号阀门厂综合大楼A座第四层

联系人(部门): 伍工、陈工

联系电话: 0751-6980119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 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工程交易股(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联系人(部门): 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 0751-3860729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南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三楼

联系人(部门): 建管部  

联系电话: 0751-3823847



10.重要事项时间节点一览表

1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 年 8 月 26 日 00 时00分至2019年 9 月 1  日24时00分

2

网上报名

截止时间

2019年 9 月 1 日24时00分

3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2019 年 9 月 6 日16时00分

4

网上答疑

时间

2019 年 9 月 6 日16 时 30 分至 2019 年 9 月 9 日 16 时 00 分。

5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 年 9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19 年 9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19 年 9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6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2019年 9 月 17 日07时30分

7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2019年 9 月 17 日 9 时 00 分至2019 年 9 月 17  日 9 时 30分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2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9

开标时间

时间:2019年 9 月 17 日09时30分

10

开标地点

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2号开标室(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 。



招标人: 南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韶关市方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6 日



报名期限: 2019-8-27201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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