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沙县一河两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峰东路、真隐路、妙高路、朝阳路路面工程监理
信息编号: 3125804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沙县一河两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峰东路、真隐路、妙高路、朝阳路路面工程监理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一河两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峰东路、真隐路、妙高路、朝阳路路面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6】基字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沙县沙溪两岸。

2.2工程建设规模:沙县一河两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峰东路、真隐路、妙高路、朝阳路路面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约为1150万元,监理包干价17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一河两岸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峰东路、真隐路、妙高路、朝阳路路面工程监理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约定的监理工作、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7000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20(从工程开工起至本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30日 08:30:00至2019年9月5日 17:30:00

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本办法按闽发改法规〔2016〕5号文执行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9月12日 15: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34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投标人企业基本户银行或营业地在三明地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出具的保函,须同时提交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投标保证金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格式应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7版)中附件2-1、2-2规定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沙县金陵路29号,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13960557768,传真:/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商会大厦23层B区厦门建兴,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18060138997,传真:/

联系人: 小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smggzy.cn:8086/smwz

联系电话:1896531230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沙县发展和改革局、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沙县县政府、沙县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8-5841453、0598-582238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县新华都四楼

联系电话:0598-5845726

报名期限: 2019-8-302019-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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