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吉市建招公告[2010] 25号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江西省吉安市滨江新区内湖景观工程 |
招标单位: | 吉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
代理单位: | 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 |
投资规模: | 6,00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河东滨江新区,南起赣江大道与经二路路口,北至渼陂西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北端,全长约3.6千米。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公顷,工程总投资估算约6000万元。
四、工程地点:该工程位于江西省吉安市河东滨江新区。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监理服务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面铺装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地下管线综合工程、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含栽植、铺植、整地、花坛、园路、水景、小品设施等)等工程项目施工期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七、工程质量要求:市级优良工程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基本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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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
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专业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有园林绿化系列或市政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驻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3、投标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在2004年元月1日以来监理过≧5万平方米的公园、广场、游园等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2004年元月1日以来监理过≧5万平方米的公园、广场、游园等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5、拟派委托代理人的要求:各投标企业的法人代表若授权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工程投标报名的有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在投标报名过程中除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外,同时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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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0-5-10|2010-5-17 |
联 系 人: | 茅惠民 |
联系电话: | 13133683787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 |
备 注: |
报名资料:
(1)投标资格审查表(格式见附件);(2)企业行政介绍信;(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同时应提供有效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6)企业类似工程监理业绩;(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9)拟派驻其他监理人员的相关证书;(10)其他相关材料。 投标企业进行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报名资料的原件,并备二份复印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未携带原件者,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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