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L0113G1000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依兰县江畔公园工程(二期)监理 |
招标单位: | 依兰县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工程指挥部 |
代理单位: | 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1,45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工程概况:防洪纪念塔西的拟建生态林地公园至流芳亭(不含流芳亭);流芳亭(不含流芳亭)以南至拟建的休闲结点5以北(含拟建民俗广场不含休闲结点6) ;从休闲结点6至哈同公路(终点)的市政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450万元。 1.2.工程建设地点:依兰县防洪纪念塔沿松花江、牡丹江至哈同公路的环堤路 1.3.资金来源:县财政自筹。 1.4.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1.5.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0月15日。 1.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报名条件: |
2.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其以上监理 资质的法人组织。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监理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到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503室)报名(电话:0451-82604260 )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5月 28日至2010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须交纳图纸押金,当投标申请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申请人(不计利息)。 7.凡来报名的投标施工企业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注册证书(市政专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入省备案介绍信。 |
报名期限: | 2010-5-28|2010-6-03 |
联 系 人: | 李佳佳 |
联系电话: | 0451-82604260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五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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