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本工程应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和1名驻现场代表及1名安全总监;4、外地企业还应提供外地进津备案通知书;(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应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岗位证书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人员IC卡;(2)驻现场代表:应当持有国家注册或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相应的执业人员IC卡,(3)安全总监:应当持有国家注册或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安全总监与驻现场代表可为同一人,且必须有投标人的任命书或授权书;当未设立驻现场代表时,应当单独设立一名安全总监;(4)外地监理企业的总监理工程师、驻现场代表及安全总监的配备必须为进津的执业人员,并提供IC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209室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7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6 月28 日 至2010 年7 月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7月05日至2010年07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1 时30 分, 下午 1 时30 分 至5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招标文件发放时间范围内 日内寄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