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JTC-2010-05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福州市陈承裘故居、何振岱故居、陈元凯故居保护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
招标单位: |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福建省招标中心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陈承裘故居、何振岱故居、陈元凯故居保护修复工程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榕发改社[2006]58、74、70号等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陈承裘故居、何振岱故居、陈元凯故居保护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2.2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3工程规模:陈承裘故居建筑面积1003平方米、何振岱故居建筑面积527平方米、陈元凯故居建筑面积1344平方米; 2.4监理工作内容:陈承裘故居、何振岱故居、陈元凯故居保护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2.5工程投资:472.8606万元; 2.6资金来源:市财政拨款和自筹; 2.7工程建设地点为:陈承裘故居: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文儒坊;何振岱、陈元凯故居: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大光里; 2.8监理服务周期: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并经文物部门验收合格。 |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投标人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3.3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 3.4投标人和拟派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招投标的情形; 3.5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6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7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派人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招标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0 年7月13日至 2010 年7月19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7月27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金鸡山隧道口北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报名期限: | 2010-7-13|2010-7-19 |
联 系 人: | 王先生、毛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7551976 |
联系传真: | 0591-87554218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五一北路111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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