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36950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东井村40号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人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项目东井村40号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0】105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政府性资金 ,6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东井村40号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东井村40号地块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监理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5.36万元 8、招标内容:监理招标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9月13日至 2011年9月19日止,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6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审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细则说明:
1、以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资料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如开标时未提供则不得分),公证件不作为原件认定。
2、对于同一工程,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重复计分。
3、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2007年以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为准,2007年以前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不作为评分依据。
4、换证的需提供行政审批中心的接受证明。
5、评委在监理大纲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6、监理组人员配备中的专业以下述为准: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所学专业为准;江苏省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江苏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中专业为准;每一专业监理人员得分只计算一次得分。
7、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8、投标人提供的人员证书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人员注册的真实性进行网上核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9、投标时的监理费为暂定价,在监理过程中无论工程造价增加或者减少,监理费率以投标时为准,不作调整。监理费最后以审计的工程量为标准进行计算。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法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
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9-13到 2011 -9 -19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和燕路365号
邮编:210000
联系人:陈磊、胡婷婷 电话:025-8533828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报名期限: | 2011/9/13至 201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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