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穗开发改调[2010] 28号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市萝岗新城景观照明系统工程二期工程监理 |
招标单位: | 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代理单位: | 广州永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一、 工程名称: 萝岗新城景观照明系统工程二期工程监理
二、 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萝岗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82113676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永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彭工 联系电话: 020-8221786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111245
三、 建设地点: 广州科学城内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 2480万元
五、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科技人员公寓、少年宫、区法院、区检察院、萝岗医院、人武部大楼、国羽中心、萝岗图书馆、萝岗2#供水加压站等主要建筑景观照明系统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七、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8月13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8月 16日
报名时间: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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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广州市建委《关于公布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推荐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建筑【2009】836号文)推荐的监理企业名单内的企业(附件三)。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 机电安装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我区建筑活动不良记录名单,不良记录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http:// hj. getdd.gov.cn/)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2 份, 1 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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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0-8-9|2010-8-16 |
联 系 人: | 彭工 |
联系电话: | 020-82217860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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