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穗发改投【2010】63号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市石滩镇创新路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 |
代理单位: | 广东华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一、 工程名称:石滩镇创新路建设工程监理
二、 招标单位: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20-8299396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8339765-809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2821156
三、 建设地点:增城市石滩镇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约2346万元
五、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20%、自筹资金约80%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建设规模: 本工程道路全长1726米,起点:北三环高速公路,终点:增滩公路;道路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30米,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沿线实施绿化、排水、交通标志线及路灯照明等配套工程 。预计发包价: 62万。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0年 9 月 9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0年 9 月 9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增城广场文化长廊东门以南四号展位(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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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本公告第九、3条所述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贰份, 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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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0-9-2|2010-9-9 |
联 系 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20-38339765-809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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