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云发改投资【2010】26号及相关文件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市石井河两岸景观综合整治绿化工程施工监理邀请招标函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白云区绿化工区 |
代理单位: | 广东金桥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一、 工程名称:石井河两岸景观综合整治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绿化工区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3668185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金桥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318919526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6500897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河海军桥——富力半岛花园段
四、 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投资暂定为3000万元,监理服务预计发包价:62.48万元。
五、 资金来源:白云区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建设规模:对石井河海军桥——富力半岛花园约11公里的河段两岸绿化进行改造的工程。(具体以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内容:对石井河海军桥——富力半岛花园约11公里的河段两岸绿化进行改造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备案管理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0年9月8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0年9月9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报名条件: |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投标人必须是广州市建委《关于公布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检测推荐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建筑[2009]836号文)推荐的监理企业名单内或“白云区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库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企业库”库内监理单位。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8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在广州辖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承诺函。
10、根据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监理招标的备标时间从20天缩短为10天。投标人在报名文件递交当天所规定的时间内须提交《投标承诺书》(详见附件三)。
十、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第九条第5点的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2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
报名期限: | 2010-9-2|2010-9-9 |
联 系 人: | 谢工 |
联系电话: | 13189195265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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