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JQK[2010]第7004号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浦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
招标单位: | 浦城县兴浦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一期)施工监理由浦城县人民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兴浦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浦城县兴浦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监理时间为工程开工至工程验收,施工工期若有延长,不再另外计取监理费;因本项目工程量变更,监理费用不作调整。 数量规模:约1500万人民币。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拨款。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等:已具备施工条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浦城县水北街镇岩鼻村 ; 2.3 监理服务期要求: 9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投标人应为符合国家法律资格条件规定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本项目监理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监理任务;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5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3.1.7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凭证复印件 3.1.8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标前一天下午17:00时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须从企业基本户以电汇、转账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交款单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并注明用途,不得以个人、项目部、分公司名义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交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从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10月18日至2010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照常上班,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招标图纸(含施工图纸)每份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8日 15时 00分,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报名期限: | 2010-10-18|2010-10-28 |
联 系 人: | 张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9-8547777 |
联系传真: | 0599-8729777 |
联系地址: | 南平市武夷花园7#楼201室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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