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010)建融招字第068号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中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中路道路工程 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2010】2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施工监理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中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闽侯县海西高新产业园内;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基本具备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 2.4工程内容:创业中路为城市I级支路,起点位于创新路,终点止于科技路,长633.316米,宽16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5工程投资:投资约900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质量缺陷期满;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人民币21.904万元;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参加创业中路和创业路监理的投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即已获得创业中路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在创业路中再次被抽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次抽取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将另行抽取一名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3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在榕登记备案; 3.4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其他监理人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8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9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监理过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 3.10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1月 1日至2010 年 11 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11 月 22 日9:00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1200 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 11月 22日上午 9 时 10 分,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八一八西路185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拟派的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
报名期限: | 2010-11-1|2010-11-22 |
联 系 人: | 王誌庆 |
联系电话: | 0591-83722566 |
联系传真: | 0591-83722878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洪山镇工业路北段550号洪山科技园8#楼一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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