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发改价格[2007] 670号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湖生态恢复建设之湿地景观恢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代理单位: |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湖生态恢复建设之湿地景观恢复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三发改资[2009]1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三水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100%。现决定对本项目施工的监理人进行社会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湖,项目实施要求统一设计,分期施工,其中核心板块为一期工程先行实施,开发板块为二期工程后续实施。本次监理招标工程为一期工程,工程占地面积约1188亩,建设内容为园林绿化及市政设施建设、湿地生态恢复及环境整治、景观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工程概算造价为900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 670号)文件规定及计价标准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199.8万元。 2.2 计划工期: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10月,施工工期500个日历天,保修期为1年。
2.3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限自委托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结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工程在施工阶段、竣工验收过程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仅设置一个标段。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元)。
2.7 评标办法:A+B值定标法。
2.8监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1)当工程进度至20%时,支付至监理服务费合同金额的15%;
(2)当工程进度至40%时,支付至监理服务费合同金额的30%;
(3)当工程进度至60%时,支付至监理服务费合同金额的48%;
(4)当工程进度至80%时,支付至监理服务费合同金额的64%;
(5)工程完工,支付至监理服务费合同金额的80%;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至监理服务费总额(经三水区财政局审核的监理服务费结算价)的95%;
(7)监理费余额在监理服务期满并结算工作完成后30日内全部付清。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 |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①独立法人资格,并已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②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投标申请人2007年至今独立承担过单个项目造价3000万元以上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
3.3 投标申请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要求为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总监理工程师2007年至今担任过单个项目造价3000万元以上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监或总监代表职务,总监代表2007年至今担任过单个项目造价2500万元以上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监或总监代表职务。
(第3.2、3.3项中“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园、城市公共绿地、滨水景观工程、道路绿化等;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园林专业工程师2名、道桥专业工程师1名、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1名、给排水专业工程师1名、 电气专业工程师1名、测量专业工程师1名、造价工程师1名、安全监理员2名。上述人员除造价工程师外均要求有监理上岗资格证,除安全监理员外均要求具备中级以上职称,造价工程师要求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1日至2010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相关资料报名:
4.1.1 法人代表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固定投标员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人代表证明书、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
4.1.3投标申请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申请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时间跨度至少要求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验除身份证外的其他证件原件。
4.1.4投标申请人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拟派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代表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提交业绩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为由工程所在地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
4.1.5其他主要监理人员的证件:①各专业工程师的监理上岗资格证、中级或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安全监理员的安全监理员证、身份证;造价工程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中级或以上职称证、身份证。②各人员的社保证明(时间跨度至少要求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验除身份证外的其他证件原件。
4.2请于2010年11月8日15时在佛山市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取招标文件(凭固定投标员证及其身份证)。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购取招标文件时同时召开本工程标前会。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拟定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固定投标员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待定,地点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拟定开标时间为待定,地点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报名期限: | 2010-11-1|2010-11-21 |
联 系 人: | 王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83132793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三水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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