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1071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湄洲湾北岸莆禧路(山城路—新文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福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建的湄洲湾北岸莆禧路(山城路—新文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 投资概算: 约18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工程规模:城市二级主干道,道路主线全长930.5米,路幅40米,支线长720米,路幅20米 建设工期: 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建设地点: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报名条件: |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或福建省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非莆田企业须在莆田市建设局备案通过。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评见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本工程采用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0年11月5日至2010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10、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1、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为准。 |
报名期限: | 2010-11-4|2010-11-11 |
联 系 人: | 蔡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4-2858811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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