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48743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盐城市区城东水厂三期工程10万m3/d扩建及30万m3/d深度处理工程监理盐城市区城东水厂三期工 |
工程简介: |
一、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区城东水厂三期工程10万m3/d扩建及30万m3/d深度处理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区城东水厂三期工程10万m3/d扩能及30万m3/d深度处理工程(包含:土建、设备安装工程等)监理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市区城东水厂内。 (3)项目规模:项目投资约13000万元。 (4)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11月。 (5)质量目标:确保所管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6)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8)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区城东水厂三期工程10万m3/d扩建及30万m3/d深度处理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六、申请人投标报名应当具备的主要条件如下: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监理组人员的资格和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专业配置(市政工程专业、安装工程专业等)应齐全,具体要求如下: ①项目监理人员要求: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还须配备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6名,其中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类(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下同)专业的2名;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类专业的2名;所学专业为电气工程类专业的2名。现场监理员:至少6名,且专业搭配要齐全。现场监理组成员中,须具有造价控制类工程师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上述项目监理人员不得交叉使用。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自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组所有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组所有成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6、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8、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八、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录盐城市招投标网(http://www.ycztb.gov.cn“新闻中心”栏目下,详情见“通知公告”)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10月9日 17:00时至2011年10月14日17: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请合格投标人通过盐城市招投标网上报名系统“最新信息栏”查看,并到市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九、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如缺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 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十、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十一、经资格审查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0515-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李金城 联系人:尤鸿望、周玉梅 联系电话:0515-88281111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 15905103100 地址:市解放南路150号 地址:市开放大道106号六楼 评 标 办 法 本工程监理服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先对通过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监理大纲、人员配备、项目总监陈述及答辨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项目组人员情况审查: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 1、符合公告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组所有成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建设部)原件、《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建设厅)原件、《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建设局)原件、《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总监理工程师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组所有成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1月—2011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缺以上资料或上述资料经审查不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二、投标报价(6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2)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3)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4)不低于国家规定项目监理收费基价标准的80%;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有效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最低的得满分60分; (2)其它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60分起扣;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三、监理大纲(20分) 监理大纲采用无标志,违反无标志要求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书项目监理大纲中所包含的内容与如下内容一致的,得基本分19分。有明显缺项者,评委可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分。每缺一大项扣0.5分,每缺任一大项中的一小项,扣0.2分。同时,评委可根据项目监理大纲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对该项目监理大纲予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1分,并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本项目采用远程评标) 项目监理大纲应根据招标人对项目监理服务的实质性要求编写,大纲中须明确项目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所期望的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等目标。 项目监理大纲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监理服务范围; 2、项目监理服务内容; 3、项目监理服务目标,明确项目监理服务的任务和要求达到的目标; 4、保证项目监理服务质量的要求。包括对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项目监理人员的资格和技能要求,对项目监理人员配置和驻现场的要求,对项目监理实施和监督检查手段的要求和对项目监理成果交付的要求等; 5、配合事项。为了使项目监理人员顺利完成项目监理任务,招标人所能提供的配合事项:如项目监理所需的项目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文件、图纸等)等。投标人所能提供的配合事项:如现场项目监理人员必要的生活、办公设施、通讯、交通设备等(投标人在项目监理大纲中明确列出)。 四、人员配备(10分) 包括总监工程师在内的项目组人员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9.0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总监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1分。 五、总监理工程师陈述答辩(10分) 各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8—10)分,得分计入总分。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且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1、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
报名期限: | 2011/10/9至 2011/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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