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台发改[2009]130号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台山市台城南区基础设施建设总体项目道路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台山市新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一、工程名称:台山市台城南区基础设施建设总体项目道路工程(一期)监理
二、招标单位:台山市新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750-558597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38731061-60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28866214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台城南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 约13000万
五、资金来源:自筹和贷款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建设规模: 台山市台城南区7条城市主干道,具体如下:
南安路、公园路K0+645-K1+870、华侨路、龙盛路二期、南盛路、台府路、东安路七条道路以下内容:
1、道路工程:七条道路的路基工程(不含护坡)、机动车道路面工程、旧路拆除工程、改路改渠工程、中间绿化带工程(不含绿化)、中间绿化带排水工程;
2、桥梁工程:全部;
3、箱涵工程:全部;
4、雨水工程:七条道路机动车道内的排水工程,不含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排水;
5、污水工程:龙盛路污水工程;
6、过路管线预埋工程:七条道路的污水、给水、照明、交通、电力电缆、电信、绿化工程等所有埋设在机动车道下横穿道路的预埋管及道路两侧与埋管管连接的工作手孔、检查井工程;
7、绿化工程:龙盛路中间绿化带自动喷淋工程。
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0年 11月 22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0年 11月 23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6:3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报名条件: |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08年9月至今,在广州辖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建设单位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招标公告第九条第3点资质要求最高方为主办方,如联合体成员资质相同,则以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资审委员会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经摇珠抽出的 5名专家,在资审前组成。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7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前7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4、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两份, 一 份正本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20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 /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同时由台山市住建局、发改局、监察局及招标人实施全过程的内部监督。 |
报名期限: | 2010-11-16|2010-11-23 |
联 系 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38731061-608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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