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5441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广州大学城2011年-2013年公共绿化养护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现对广州大学城2011年-2013年公共绿化养护监理(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项目施工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大学城2011年-2013年公共绿化养护监理(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0-3934628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020-84694938
招标监督机构: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大学城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招标内容:整个广州大学城公共绿化范围(包括为迎亚运绿化改造的部分市政预留地,详见有关文件或图纸)的养护监理工作。监理服务内容包括:(1)履行绿化养护工程监理“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的全部职责;(2)监督、管理公共绿化养护工程合同的履行;每天定人、定岗、定责,通过有效的巡查,检查核实绿化养护单位的养护情况及效果,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并协助指导、监督养护单位采取相应预防措施;(3)协助招标人依法加强对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进度控制目标和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4)对所指定范围的绿化进行养护作业的全面的监督指导服务。(5)每月对监理范围进行质量评定,把有关情况汇总给招标人,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6)每季度第一个月必须提交监理计划,并提出有效,有针对性的季度养护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2、招标规模:广州大学城公共绿化应用植物种类约300种,其中乔木107种,应用数量12.4万株;灌木92种,应用数量271万株;地被108种,应用面积453万平方米。绿化总面积603.7716万平方米,其中灌木271.7894平方米,乔木12.3809万株。
本项目预计发包价约11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养护费用约1595.8万元,监理费用约44万元/两年,第二标段养护费用约1597.8万元,监理费用约44万元/两年,第三标段养护费用约838万元,监理费用约25万元/两年。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监理标,允许兼投兼中。第一标段负责大学城公共绿化养护子包1和子包2;第二标段负责大学城公共绿化养护子包3和子包4;第三标段负责大学城公共绿化养护子包5。分标彩图见招标文件附件(电子版)。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10月20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1 年10月20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时-11:30 ,下午:14:30时-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农林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最低配置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农林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农林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2)实行总监负责制,设置总监办,最低配置要求: 总监代表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农林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农林工程;
(3)总监办公室下设监理部,监理部专业监理人员合计最低配置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园林绿化(或农林或林业)专业3人(其中必须1人为中级或以上职称)、监理人员必须具有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且项目总监需提供身份证,上述人员近六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开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各专业监理人员的职称证、毕业证(仅限于没有职称证的人员提供)、上岗证,上述人员近六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证明以供核查。如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中标候选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在开标后第二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重新提交资料。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5、派驻本项目的驻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派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对应)每天须到岛内办公,负责日常巡查、监督等工作。在岛内设置办公室,并投入本项目的现场办公设备及管理车辆至少1台;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20 名时,随机抽取 20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 份,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84892221;(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投诉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督局,投诉电话:84636701署名投诉。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panyu.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委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
报名期限: | 2011/10/14至 2011/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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