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榕市市政招201016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福州市福飞路改扩建项目配套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
招标单位: | 福州市绿化工程处 |
代理单位: |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福飞路改扩建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福飞路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榕发改基建[2010]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绿化工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福州市福飞路改扩建项目起于北二环路(龙腰高架桥)、终点与西庄路相交,道路改造长度3.797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80米(道路规划宽度50米,道路两侧各15米绿化带),本项目为该工程配套绿化建设,工程预算价约1500万元,监理服务费26.944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福州市福飞路改扩建项目配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期监理;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2.2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福飞路;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约30日历天)及养护期(1年);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执照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员工且须具有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 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不在福州市(含所辖各区、县及县级市)注册的投标人已在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拟派出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6)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北环东路金鸡山隧道北洞口)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11月 18日至2010年11月24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招标图纸每份15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北环东路金鸡山隧道北洞口)。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在开标前到场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报名期限: | 2010-11-18|2010-12-2 |
联 系 人: | 刘杰 |
联系电话: | 0591-87618255、87677880-5663 |
联系传真: | 0591-87665805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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